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秋季对台学生同等收费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4 华夏时报

  国务院台办昨天宣布:

  秋季对台学生同等收费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台办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台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宣布,将于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正式实施在大陆高校和科研院
所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政策。

  这是祖国大陆方面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国民党等三党领导人共识的又一重要举措。

  为落实上述郑重承诺,大陆有关部门经过积极会商,决定自2005年秋季入学起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及实行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1.调整对台湾学生收费政策。

  自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对已录取到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地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大陆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台湾与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

  2.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自2005年起,对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本专科学生、研究生设立专项奖(助)学金。

  3.对招收台湾学生的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贴。实行同等收费标准后,考虑到台湾学生的实际培养成本,为鼓励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更多的台湾地区学生,国家对招收台湾地区学生的大陆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贴。

  国台办、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的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呼吁台湾当局切实关心台湾青年学生的切身利益,及早认可台湾青年学生在大陆高等院校所取得的学历、学位。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