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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陈斌华、张勇) 国务院台办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台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宣布,将于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正式实施在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政策。

  落实与三党领导人共识

  这是祖国大陆方面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国民党等三党领导人共识的又一重要举措。今年4月以来,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新党先后组团来访,胡锦涛总书记分别与连战主席、宋楚瑜主席、郁慕明主席,就促进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广泛而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多项共识。会谈后发表的有关公报指出“大陆方面尽快实施在大陆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并争取于年内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5月13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宣布大陆方面将进一步实施关心、照顾台湾同胞利益的有关措施。

  为落实上述郑重承诺,大陆有关部门经过积极会商,决定自2005年秋季入学起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及实行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

  有关方面公布咨询监督电话

  一、调整对台湾学生收费政策。自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对已录取到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地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大陆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

  二、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自2005年起,对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本专科学生、研究生设立专项奖(助)学金。

  三、对招收台湾学生的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贴。实行同等收费标准后,考虑到台湾学生的实际培养成本,国家对招收台湾地区学生的大陆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贴。

  有关方面还公布了咨询监督电话。国台办:010-83551807;教育部:010-66097882;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电话:12358。

  台生奖学金每年得奖率达20

  %台湾消息 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处处长吴国生在国台办昨日下午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05年将为到大陆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台湾本科生、研究生设立专项奖学金,总额每年700万元(人民币),奖励范围达到台湾到大陆就读学生的20%。

  有记者提问:设立的台湾学生奖学金总额700万元,得奖率为20%,这个奖学金是怎么分配的?

  吴国生表示,这个奖学金不是针对一个高校的,是一个整体的奖学金,具体的方法我们正在研究,是各个学校采取同样的标准最后确定获奖的学生。(中新)

  去年1777台生大陆求学创新高

  据新华社北京电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丁雨秋24日说,随着两岸经济、文化领域交流的不断发展,近几年,来祖国大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求学的台生数量有较大增加。2004年,台湾学生到祖国大陆求学人数创历史新高,达到1777人。

  丁雨秋说,从1985年起,祖国大陆高等院校开始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据统计,1985年至2000年大陆高校共招收台湾本科学生2895人,研究生864人;而2001年至2004年4年间,共招收台湾本科学生287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766人。

  未经严格考试录取不能享有优惠措施

  台湾消息

  大陆相关部门昨日公布了台湾学生收费及设立奖学金等措施,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丁雨秋表示,未经过严格考试录取的台湾学生暂时不包括在范围之内。

  有台湾记者提问:哪一类的台生可以获得保障?2004年级之前的学生可不可以获得同等的优惠呢?

  丁雨秋对此表示,第一个问题,我们现在招收台湾学生有两种渠道,一种是经过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再就是福建有八所学校自主招收,暨南大学、华南大学也可以自主招生。这些自主招生和联合招生的学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奖学金待遇。如果没有经过严格考试录取的学生暂时不包括在范围之内。

  对于第二个问题,丁雨秋表示,现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在校生都符合这个政策。(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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