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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半年发生侵害法官事件80起 应建立保护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1:11 法制日报

  法律界人士指出对法官权益的保护要“前置”

  华建文 记者陈煜儒

  李仁和拖欠拍卖公司35万元欠款不还,居然迁怒法官,叫来子女肆意殴打法官,严重扰乱法院工作秩序。8月23日,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妨碍民事执行的李仁和的

女儿李志萍实施拘留。

  2003年3月,被告李仁和通过原告金腾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成交房屋三套,李仁和支付了大部分的房款。房屋交付李仁和后,拍卖公司多次要求李仁和支付余款35万元,但李以种种理由拒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仁和支付35万元房款。但是李仁和对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

  今年8月11日,拍卖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月23日下午,沧浪法院执行庭法官通知李仁和前来谈话,李仁和表示不可能执行法院的判决。法官苦口婆心对其说服教育,但李就是难以接受,还对着法官破口大骂,同时又叫来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谎称法官打人。

  李仁和之子到法院后,立刻大吵大闹。其女儿李志萍二话不说冲上前就对执行法官重重地打了两耳光。

  鉴于李志萍严重扰乱法院工作秩序,妨碍民事执行,当日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

  据了解,近年来侵害法官权益的案件呈上升趋势,以江苏省为例,仅2005年上半年,全省各地法院就发生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伤害法官、以极端方式要挟等侵害法官权益事件80起。其中,围攻、辱骂、殴打法官的35起,以自杀要挟法官的22起,聚众围堵法院、哄闹冲击法庭、扰乱审判秩序的16起,扬言报复杀害、伤害法官的7起。在无锡,今年上半年发生了女法官被离婚案件当事人用菜刀连砍10余刀等严重侵害法官权益的事件。法官权益保障已成为司法领域一个突出问题。

  法律界人士指出,法官履行职务的身份保障关系到国家司法职能的正常展开,如果法官自身安全都难以保障,司法权威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就无从谈起。对法官权益的保护要“前置”,不能搞事后保障,应当建立法官权益保护机制。(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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