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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反扒队员关志祥告陈嘉斌讨捐款被判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1:2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实习记者胥欣【金陵晚报报道】昨日,备受关注的关志祥诉陈嘉斌扣留市民捐款一案经过法院8个月的审理,终于有了一审结果:秦淮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关志祥的诉讼请求。

  案情简介

  2002年11月14日,陈嘉斌、朱永宁等人发起成立“南京市反扒志愿者服务大队”(以

下简称反扒大队)。被告陈嘉斌担任反扒大队大队长。原告关志祥原系反扒大队副大队长。2003年1月18日下午1时,关志祥在一次反扒行动中被火车气浪从中央门小市立交桥上推下,导致重度颅脑外伤。当日,关志祥被陈嘉斌、朱永宁等反扒队员送往南京市鼓楼医院抢救。随后由于关志祥住院医疗费较高,反扒队员通过媒体开展募捐活动。2003年3、4月,关志祥和陈嘉斌因反扒大队的内部管理开始产生矛盾。2004年11月,被劝退出反扒大队的关志祥起诉陈嘉斌,要求其返还被扣留的捐款16188.32元。

  辩论焦点

  原告:关志祥称自己的事迹经报道后,得到社会各界的捐款,但其中16188.32元被被告截留一直未归还。每日经关志祥父亲和反扒队员清点的捐款数目与陈嘉斌每日存款数额相差8151元。2003年1月28日,陈嘉斌从新街口工商银行ATM机上分四次从存放捐款的银行卡上提走5000元。2003年1-2月卜庆洲捐款1000元,考虑到其家庭困难,关志祥退还500元,随后卜庆洲又将500元交给陈嘉斌,但陈嘉斌未给关志祥。龙蟠路加油站的的哥、的姐捐款16000元由媒体记者清点交给陈嘉斌,可陈嘉斌却截留3000元。汉中路一居委会捐款300元也未收到。综上所述,除去反扒队员在医院垫付款票据762.68元,陈嘉斌共截留16188.32元未归还。被告:陈嘉斌的代理律师——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的倪韶风律师认为,当时关志祥受伤后,反扒队员为关志祥筹集费用2677.70元,其中500元用于预付鼓楼医院的住院费,部分用于关志祥的抢救费。关志祥住院的2003年1月19日至1月28日期间,社会各界共向关志祥捐款近18万元,1月28日陈嘉斌退出对爱心捐款监管时,关志祥的专门账户中尚存捐款128345.56元。而当年2月13日关志祥出院时,医疗费才54000余元。因此,反扒大队不存在克扣捐款。

  法院判决

  秦淮区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审理认为,关志祥提出的,卜庆洲的500元捐款和龙蟠路加油站捐款中的3000元,以及居委会的300元捐款、陈嘉斌提取5000元捐款、每日捐款数与每日存款数的差额8151元由陈嘉斌截留的情况,因关志祥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捐款箱附有关志祥的事迹报道和照片来看,捐款人的捐赠对象是针对关志祥这一特定个人的。关志祥从事的反扒行为是一种公益行为,因此对捐款人捐赠目的的理解不应仅局限于看病治疗,而应包含精神上的慰籍,关志祥对捐款享有所有权,如果陈嘉斌手中留有余款,其所有权应归属关志祥。由于陈嘉斌发起募捐只能认定为个人行为,加上陈嘉斌是反扒大队的负责人,因此关志祥有权向陈嘉斌主张截留的捐款。综上,关志祥要求陈嘉斌返还截留捐款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关志祥的诉讼请求。(编辑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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