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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节约型社会:推广节能住宅要多策并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9:14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8月25日电(记者 梁鹏)建筑业是一个被很多人忽视了的耗能大户。一些资料显示,建筑能源使用了全部开采出能源的33%,因此,节能建筑的推广势在必行。

  尽管节能建筑有着许多的优点,但推广中仍有不少难处。其中,建筑节能观念的普及和配套政策的改革,以及如何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等,都是制约其推广的重要因素。

  记者了解到,当前许多地方的政府办公大楼建设中,因为“经费不足”,首先砍掉的便是节能保温工程,越往市、县,这一现象越加突出。而高耗能建筑后期的运行维护成本,却往往被忽视,可谓“丢了西瓜捡芝麻”。专家们说,建筑节能并不只是一个节约的问题,而是事关国家能源政策。在我国,人均资源短缺,目前建筑速度空前,对建筑节能观念的深入普及需下大力气,同时也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节能观念普及。

  一些相关收费政策的配套改革滞后,也可能会使节能住宅陷入尴尬的境地。家住郑州市西区的王先生住的是集中供热的暖气房,他说:“如果我的房子换成了节能住宅,冬天就不需要那么多暖气,但是现在供暖收费是按面积算的,并不是用多少收多少,如果屋里热了,我只能把窗户打开,让暖气跑出去!”一些专家认为,节能住宅的推广需要供热计量收费等政策的配套改革,这样才能真正树立“节约归自己”的消费意识,推动节能新技术的运用。

  目前,河南省正在着手研究节能住宅的相关配套政策改革,努力向全社会宣传建筑节能的知识。同时,严格依照《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检测及验收技术规程》,对新开工的建筑项目进行约束,新开工项目必须达到节能65%这一强制性标准,把好入口关;在验收方面把好出口关,对不合格建筑要求限期整改,并可依据相关法规,给予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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