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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立项须有节能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2:2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潘澄清)建设部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建设项目立项时必须要提出项目建筑节能的指标以及落实措施,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严格执行;以此来改变目前达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建筑比例较低的情况。

  建设部近日组织了全国建筑节能实施情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析,2000年至2004年,全国按节能标准设计的项目为58.53%,按节能标准建造的项目为23.25%。

  建设部将于今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开展一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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