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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普法先行(编者的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2:24 人民网-华南新闻

  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要特征。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可以用制度化、法治化方式解决矛盾的社会。普法宣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可以塑造全社会的法治理念。

  正如深圳市司法局局长李英才博士所说,现代公民应该是具备法治理念的公民,这并不是要求你能背诵多少法律条文,你不能熟读法律条文不要紧,因为到处都有律师,有法律

援助站。不论当官还是打工,不论做人还是做事,关键是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首先要考量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这是底线。大家都知法守法,就可以防患于未然,从而建立一个防止纠纷、解决纠纷、化解纠纷的动态机制。从这一点说,普法宣传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是大有可为的。

  深圳市普法办在“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不断开拓,大胆创新,着力营造大普法的格局,针对不同的重点对象有的放矢,全面实现公职人员学法规范化、科学化;经营人员学法实用化、网络化;劳务工学法趣味化、系统化;青少年学法正规化、社会化;社区居民学法便利化、快捷化,从而全面提高了城市的法制观念,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大大加快了深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城市的进程,为构建和谐深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深圳普法工作的探索与经验不乏启迪与借鉴意义。

  《华南新闻》 (2005年08月26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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