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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学法用法 构建和谐深圳(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2:24 人民网-华南新闻
人人学法用法 构建和谐深圳(组图)
深圳司法人员在对外来工进行法律宣传

  杨涌摄

  2001年以来,深圳市紧紧围绕市委“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城市”的新目标,认真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积极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新格局,整合资源,普治并举,着力营造优良法治新环境,政府机构和行政行为“九个法定化”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大大加快了深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城市的进程。2004年,深圳市GDP达到3423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高居第5位;外贸出口总额连续12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榜首,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跃升全球第4位;全口径财税收入1183亿元,教育、科技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成就,城市环境优美,城市综合实力增强,先后获得“国际花园城市”、全国综治先进城市,世界500强企业超过100家落户深圳,深圳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

  领导带头学法

  打造法治政府

  深圳市委、市政府从率先建立文明法治环境、推进深圳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高度,创新学法制度,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按照李鸿忠书记提出的“提神提速提质”要求,改变作风,提高效率,着重强化法律至上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努力实现从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四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以来,深圳市用创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工作,改变学法方式,初步形成学法内容适时调整、学法考核形成制度、法制讲座经常开展、专题培训普遍进行、学法方法灵活多样等五大特点。2001年,深圳市人大制定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明确规定: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在审议任命前须参加法律知识考试。2002年,市委党校WTO法律知识轮训班共培训市直36个单位1100多名处级干部。2003年,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司法局组织各单位处级以下公务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并举办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以检验培训成果。2004年,市普法办联合市人事局、市法制局举办了“统一出题、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公务员《宪法》和《行政许可法》培训考试,并首次采用计算机阅卷,提高法律考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考试成绩直接作为公务员录用、年终考核、晋升提拔的依据。据统计,全市共有3万多名公务员参加了这次培训考试,通过率达98.6%,考试不及格人员一律补考。2001年以来,深圳市五套班子先后参加了10多次法制讲座,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组织常委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开展专题讲座,邀请国内外著名法学专家学者授课。深圳还逐步试点推行“菜单式”学法,由领导干部在指定范围内结合需要自己选修法制课。学法有效促进了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空前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机关败诉率逐年下降,2004年首次降至15.9%。深圳专门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聘请国内及港澳地区知名法律专家、学者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并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法律顾问室秘书处,制定了《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强化了法律顾问室在提供法律意见和重大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职能。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常委还配备了专业法律助理,提供法律意见。

  “法贵在行”,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不仅要加强立法,更需要普遍遵循法律。为了解决关系到深圳长远规划并屡禁难止的违法抢建问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还专门就处理违法建筑的有关法规进行了解释。实施过程中,对建筑性质依法进行认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仅2002年就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200多份,成功拆除了如玉龙坑村等340宗违建私房,未引发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为了解决国际化进程中的城中村改造问题,罗湖区委书记带着法制工作人员进驻第一个改造试点村———渔民村,与村民同吃同住,依法耐心地做通“钉子户”工作,使改造工程如期进行。为了解决盐田区交通瓶颈问题,必须在梧桐山修建公路,然而这却违反了此前与梧桐山隧道开发商所签合同,为此,市领导指派专门人员与开发商谈判、磋商,经过数月努力,直至开发商同意修改合同,由中心区通往盐田区的罗沙公路才开始动工,充分体现了法治政府的工作理念。

  经营管理守法

  营造诚信环境

  深圳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以“以用选学、学用一体”为指导,结合本职工作以讲座、竞赛、业务技能比赛等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水平。各级工商部门在企业证照年检,“12315”、“12358”受理投诉建议,举行听证、复议中,都融入了法律宣传内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办各类型培训活动,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工商法律知识培训。工商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对待执法对象必须做到“五个讲清”,其中之一就是必须讲清法律法规,寓普法于执法实践中。各级工商部门积极组织各种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纪念价格法实施五周年活动、商标法律知识电视大赛等大力宣传本部门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法规知识。深圳市工商局设立了红盾网和企业信用网,广大市民既可以通过网络办理业务又可以从中学习到相关法律知识。各级工商部门逐步加大了对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工作力度,努力做到法律法规宣传到位,行政执法到位和服务到位,目前已在南山区50多个社区中建立联络站,每个联络站都设有两个宣传专栏,其中一个是宣传工商类法律法规知识,每个月更换一次内容,另一个是将真、假商品进行对比教育居民如何鉴别,使广大社区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够得到更多的法律服务。外来工知法自觉维护权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深圳市目前人口达1100多万,但人口结构严重倒挂,户籍人口仅有165万,流动人口900多万,两者之比为1∶5.6。基于深圳市人口结构严重倒挂的现状以及流动人员在深圳市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外来工的法制教育工作,将其列入“十项民心工程”,全力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营造外来工学法便利化、内容趣味化、形式多样化、阵地网格化的学法用法环境,有效地提高了外来工的法律素质。深圳市建立完善了劳务工法律培训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针对劳务工的免费政策法规培训近3000期。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编印了全彩卡通画版《深圳市劳务工学法用法读本》,并向全市劳务工免费赠阅100万册,使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专门为劳务工编写高质量学法教材的城市。市普法办专门编印了10万册配套《法律法规选编》,全部赠送给劳务工,并组织有奖竞答、知识竞赛方式引导劳务工学习。2004年下半年,市普法办联合市劳动局举办全市性的劳务工普法骨干培训班,按属地化管理模式分区域对近万名劳务工骨干进行法律培训,以辐射、带动全市400万劳务工群体掀起学习法律的热潮。劳务工的法律培训有了系统、全面的教材和组织形式,确保了普法效果。此外,市、区普法部门结合“严打”、禁毒等政府中心工作,不定期地举办“送法进厂”活动,如观看法制宣传片、组织法制讲座、法制图片展览等,受教育的劳务工达到200多万;同时还通过建立法制宣传栏等方式,以固化的阵地对劳务工进行教育。2005年1月至2月,市普法办受司法部委托,联合市万人市场调查公司对全市流动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课题调研。经调查发现,在2276份有效答卷中,不同程度听到、看到或接触到法律宣传活动的占96%;流动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在深居住时间越长则法律素质越高。经过长期法律宣传教育,劳务工遇到劳资纠纷时,胡搅蛮缠的少了,依法维权的多了;罢工、堵路、闹事的少了,循信访、仲裁、诉讼等正当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的多了。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培养四有新人近年来,深圳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省有关部门对深圳市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深圳市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做法分别在全国法制教育、中小学德育等会议上作了介绍。2004年4月,广东省教育厅、公安厅、共青团深圳市委在深圳市召开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现场会,推广深圳市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尤其是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经验。2004年颁布了《深圳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2005年颁布了《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不断加大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投入,为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多年来,市区两级财政每年都拨出专项经费用于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深圳市中小学都要把法制教育列为学生的必修课,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使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化、经常化、正规化,实现法制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997年,市人大牵头编写了《深圳市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共分小学、初中和高中3册,近30万字,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最基本的法律、法规60多项,全书列举的案例达150多个,还配有150幅彩色插图。1998年起,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内集中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从2001年起各学校每年还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形成制度,持之以恒。市教育部门用了两年时间将全市中小学法制课2000多名教师轮训一遍,接着每年举办1-2期提高班、研讨班。各区、各学校还通过组织集体备课、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课教学方法讲座、示范教学及观摩课、多媒体教学软件评选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教学水平。深圳市从1998年起在全市逐步推行法制副校长制度,2002年,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安全文明工作长效机制,在中小学全面推行“一校一警”制度,为全市中小学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校警),使学校周边环境大为改观,中央综治委来深检查时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在全国是一个创新。目前全市577所中小学校总共配备了480名法制副校长和440名校警,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纷纷加入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队伍中来,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成为社会化系统工程。在2004年广东省法制副校长工作会议上,深圳市作了《加强法制副校长“三化”建设,努力提高中小学生法律素质》的专题经验介绍,其工作制度在广东省推广。深圳市把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列为严打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由综治部门牵头,组织公安、教育、城管、工商、文化、街道、交管、环保、卫生等部门和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多次大规模的整治,到2002年底全市基本实现了“无门店校区”目标。深圳特区市还加强学校安全立法,今年4月份正式颁布了《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法律武器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1997年,市教育局在市育新德育基地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中小学法制教育馆。目前,司法、教育、共青团、妇联、文化、国防、公安等部门在全市分别建立了各种青少年德育和法制教育基地13个,各区、各学校长期稳定联系的省内外青少年德育基地430多个,龙岗区为本区青少年学生建立了“十大法制教育基地”,罗湖区投入75万元在翠园中学建立了全区中小学法制和禁毒教育基地。到目前为止,共有70万多人次的青少年学生到这些基地接受教育。2001年12月,全国青少年德育实验基地现场会在育新学校召开,育新学校所介绍的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素质培养的经验获得全国同行的好评。深圳市青少年学生法律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2003年“12·4”期间举办了全市中小学生法制征文比赛,从几千份习作中筛选出小学部得奖作品75篇、初中部55篇、高中部20篇,并将获奖作品汇编成《法雨润苗》一书,免费发放给各中小学校,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市教育局联合市普法办于2004年“12·4”期间开展全市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16万中学生参加了此次竞赛。此外,模拟法庭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载体在全市中小学推广,宝安龙华中学、盐田田东中学的模拟法庭在全区巡演。

  法律进社区

  文明蔚然成风

  在《深圳市委、市政府2004年工作要点》中,明确地列入了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内容,在福田区政府印发的《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中,更进一步地提出了要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年内在50%的社区居委会建立法律咨询室的目标。2004年,福田、南山两区都先后投入了80万元用于社区法律工作站的建设。目前,“法律进社区”活动已经列入了维稳和综治考核目标体系、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考核体系及市社区建设规划,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之一,初步形成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04年,深圳重点抓了一批示范社区的建设,为“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全市范围铺开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针对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地开展各种法律服务活动。各单位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田社区法律工作站整合街道妇女维权工作站、法援工作站、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力量,致力于建设“文明社区”、“无毒社区”;罗湖区投入近100万元,在8个街道建成10个法制教育基地,并探索开展“警民联调”的试点工作;宝安区针对法律工作站的建设提出“十个一”标准,并把“法律进社区”活动与建设“美德社区”结合起来;南山区桃源街道龙光社区法律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警务室开展良性互动,深入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区稳定的作用;龙岗区横岗镇西坑村法律工作站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外来工普法和劳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盐田区梅沙社区法律工作站积极配合社区违建拆迁工作的开展,坚持每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这些示范社区的建设为在全市推广法律进社区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据统计,2004年,深圳市612个社区中有511个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占全市社区总数的83%,每个街道都有至少一个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已达到一定规模,不但有独立的办公场所,还配置了现代化的办公设施,业务工作开展规范,宝安区、龙岗区的一些司法所还专门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在工作站坐班,为社区群众及时提供便利、优质的法律服务;138家律师事务所800多名律师参与了“法律进社区”活动,在437个社区建立了律师进社区联系点,参与调解民间纠纷700多件,担任法律顾问300多家,代理诉讼事务461宗;建立41个社区办理公证工作点,协办公证740件;建立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50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0宗,受援2000多人(次);全市302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安置率80%;建立了160支共1200余人的法律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日常法律服务活动。

  《华南新闻》 (2005年08月26日 第三版)
人人学法用法 构建和谐深圳(组图)
深圳青少年在倾听普法人员释疑解惑

  杨涌摄
人人学法用法 构建和谐深圳(组图)
作者:本报记者 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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