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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公费医疗新增北大第六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5:0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雷嘉)享受公费医疗的高校人员患专科疾病需要住院时,可由校医院直接转往的定点专科医院范围中将增加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市劳动保障局昨天就医保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作出了解答和明确。

  针对医保报销范围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这次共解答了4个疑问。例如,因医保定点医院为参保人员治疗过程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由于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医务人

员选择型号不当、治疗计划设计不完善等问题而导致未正常使用或重新更换的,该耗材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血液透析指导价中包含了血液透析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定点医院如使用低分子肝素等替代肝素的药品,不能单独收取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此外,市卫生局暂批新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静脉输液过滤器”,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高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患专科疾病需要住院时,可由校医院(含门诊部、医务室)直接转往的定点专科医院范围中将增加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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