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思科商标案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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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5:2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深圳8月24日电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24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列为2004年全国侵犯知识产权“十大案件”之一的深圳东莞一团伙假冒美国思科技术公司注册商标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朱军明、李健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卢敬和、王东岩有期徒刑1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8月26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