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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高煤炭经营企业准入门槛(经济新闻头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5:43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济南8月25日电 记者苏长虹从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获悉:为加强对煤炭企业的日常监管,山东省将对全省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合理布局和总量调控,严格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并颁布新的经营资格标准,力争在未来3年内,将全省煤炭经营企业总量压缩30%,总数控制在5000户之内。今年年底前,山东省将不再审批新的煤炭经营企业。

  山东煤炭企业的准入门槛被进一步提高。自9月起,山东省煤炭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

条件方可办理经营资格证:煤炭经营批发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储煤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拥有独立产权或租赁协议;煤炭零售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储煤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且拥有独立产权或租赁协议;民用型煤加工经销企业注册资金10万元,储煤场地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且拥有独立产权或租赁协议。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表示,此次抬高煤炭企业经营准入门槛,目的是通过改组、整合,促使企业调整结构、做大做强,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经营煤炭活动,维护正常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新标准下发前,原有的煤炭经营资格证继续有效,但在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内,必须采取企业重组、调整结构等方式,全面达到修订后的标准,否则取消其煤炭经营资格,不再办理延续手续。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26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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