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检察院对“限期破案”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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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5:56 重庆晚报 |
本报讯 昨天,渝中区检察院举行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题研讨会”。检察长王冲认为,限期破案等硬性规定违背司法规律。 经分析,有些冤假错案是因为限期破案、命案必破等硬性规定而造成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运用不合法的手段来获得证据,甚至还编造证据来完成任务。该院检察长王冲认为,虽然目前重庆市没有发现因导致的冤假错案,但是这些硬性规定违背了司法规律。因为破不 破得了案,不能由主观因素来决定,还有客观因素的制约。为防止发生冤假错案,该院研究制定如执法责任追究、拖案责任追究和检察委员会议事规范等措施。在实行检察官负责制的基础上,他们专门建立了警务区和指挥中心,所有的审问、询问等都必须在这两个地方进行,而不能在办公区。 “为了保证案件质量,我们还配备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王冲说,这也是我们内部审讯人员的监督。 (见习记者 张勇)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