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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忠被撤销法律职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6:2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昨天,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表决,撤销胡志忠的法律职务。

  原郑州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原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检察长胡志忠因涉嫌贪污、受贿等,被郑州市纪委立案调查,并已于8月8日被移交司法机关(见本报8月10日A14版)。

  根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自民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撤销胡志忠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记者余勇实习生郑祥磊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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