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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9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7:1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了《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将从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称,《办法》不仅简化和规范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体现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而且更加注重界定损失标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减少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规范和制约税收执法权力的行使,对规范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

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十章53条,包括总则、审批、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的认定、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认定、资产评估损失的认定、其他特殊财产损失的认定、责任和附则。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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