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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程序一个不能少 拖违章车须拍照取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7:1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何可)今后,郑州市执法人员要拖离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执行拍照或录像取证等四步程序。

  郑州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0多万辆。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采取何种程序处理,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正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郑州市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条例(草案)》对拖车的程序、告知程序、停车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只有当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才可以拖车,并设立四步程序:用拍照或录像的方法取证;制作现场笔录,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和当事人或其他见证人签字;履行告知义务;实施拖离。

  《条例(草案)》还明确提出:“被拖车辆在48小时内接受处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拖车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处罚金额定为200元”。

  该条例还规定,查处机关要向社会公开拖车查询电话,以便当事人通过电话查询被拖车辆的停放地点及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輥輳訛9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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