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推行“普十二”不应成远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7:1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在全国人大近日召开的《义务教育法》修订座谈会上,多数人大代表反对将9年制义务教育延长至12年。

  更有一些批评者认为将义务教育顺延3年的时机非常不成熟,轻言12年制义务教育是好高骛远之举。

  反对的理由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财力还难以为这一超前之举买单;二是当前最该解决的是9年制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而不是延长年限问题。

  客观地讲,从一些代表的发言中,我们不难看出许多人大代表并非反对实行12年制义务教育,他们的想法是等到各种条件成熟时再实行12年制义务教育。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将12年制义务教育视为当前“不可能着手推行的任务”,只能等到各种条件烂熟才能实现的一种“远景”,不过是一种短视的观念。

  从长远来看,如果将义务教育延长3年,同时把9年制义务教育纳入通盘考虑,并真正实行免费教育,无疑能产生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也有利于解决好9年制义务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只要政府加大投入,切实承担起推行义务教育的职责,推行12年制义务教育就不是什么奢侈、超前之举。

  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看,有些富裕地区确实能够率先实现12年制义务教育,有些贫困地区连“普九”的任务还尚未完成,这种地区之间的教育“落差”折射和呼唤的恰恰是教育公平,而推行12年制义务教育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缩小地区间的教育差距。从国家财力来看,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报告称,我国财政完全有能力实现12年制义务教育。因此,9年制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不能成为反对推行12年制义务教育的充足理由。当务之急,不仅要解决9年制义务教育欠账过多的问题,也要将推行12年制义务教育提上日程。两者完全可以放在一个框架下逐步推进,并行不悖。①8

  翁韬责任编辑:陈要逢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