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校新规:学生自认“冤枉” 可讨“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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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8:1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杭州八月二十五日电(记者袁胤)新学期即将来临,浙江各大高校纷纷出台新校规。其中包括学生被处理后自认有“冤”者,可向校方讨“说法”。 浙江工业大学的学生在新学期都将获得一份特殊的礼物——新修订的《学生手册》,在浙江高校中第一次以明文规定的形式,给学生一个“讨说法”的机会。 从这个学期开始,被处理后自认为被“冤枉”的学生,只要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就可以在十五天之内为自己讨个“说法”。 据悉,开学后,浙工大校园网主页还将出现一个“申诉框”,以方便学生申诉。同时启动由管理部门、教师、学生等方面代表共十一人组成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会”必须在接到申诉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对此,校办公室主任何智蕴称,这样做“能防止处分失当,而且保障了学生权利。” 从“大学生能否结婚”到“如何处理大学生各类性质的非婚性行为”,这一系列涉及学生道德与隐私的问题,浙江各高校这次都作出了相应的校规调整。目前,如浙工大新的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已经取消针对大学生婚恋、隐私等道德评判的处罚规定;而今年七月刚修订的《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中,原先的第二十五条已修改为“发生不正当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取消了“道德败坏”、“品行恶劣”的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