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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10·28”盗抢儿童案尘埃落定 5名主犯昨日被枪决(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8:51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本报从2003年案发至警方侦破便一直跟踪报道的“10·28”盗抢儿童系列案终于尘埃落定。昨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安顺对该案进行了终审宣判,狐启佳等5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宣判结束后,狐启佳等5名人贩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安顺“10·28”盗抢儿童案尘埃落定5名主犯昨日被枪决(图)
据介绍,以狐启佳、童来芬夫妇,蔡家均、蔡家勇兄弟,任应禄等为首的“10·28”盗抢儿童系列案涉案人员共43人。3月15日至18日3天,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其中的犯罪情节相对较重的狐启佳等21名被告进行了一审(其余被告已由西秀区法院一审判刑)。4月29日,安顺中院对21名被告进行了一审宣判。宣判后,被告人狐启佳、郭久玲等5被告服判,其余16名被告提出上诉。

  经省高院审理后查明:狐启佳、童来芬、任应禄、蔡家均、蔡家勇、王志琴、郭光仙等21人目无国法,分别结伙,以出卖为目的,大肆在贵阳、安顺两地拐卖儿童56名,其中狐启佳为主盗绑拐卖儿童21次20名;任应禄参与盗绑儿童10次10名;童来芬参与盗绑儿童8次7名,参与贩卖儿童8次8名;蔡家均、蔡家勇均参与盗绑儿童9次9名;李孟合联系介绍贩卖儿童19次23人;郭光仙贩卖儿童16次17名;王志琴联系介绍贩卖儿童10次10名等。同时查明狐启佳参与他人杀死1人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狐启佳等21名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且作案次数多,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狐启佳参与杀死1人,还构成故意杀人罪。被警方抓获后,被告人狐启佳因检举他人犯罪和主动交待同案其他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但法院认为,其罪行极其严重,虽有重大立功表现亦罪不可赦。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如下:

  被告人狐启佳、童来芬、蔡家均、蔡家勇、任应禄死刑;被告人康贵菊、杨琴、李孟合、郭光仙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杨正春、张国荣、郭久玲、杨玉文、赵安明、赵启洪无期徒刑;张琴等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

  此外,法院还判决追缴该案全部被告人所得赃款,判决被告人狐启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剑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判决被告人赵安明、李孟合、郭光仙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孝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 作者:徐荣锋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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