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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世界法律大会:舆论监督不应成为"媒体审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06 法制日报

  访“司法与传媒”专题论坛中方主席杨润时聚焦世界法律大会本网记者 倪晓

  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期间,将举行“司法与传媒”专题论坛。设立这一专题有什么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论坛准备工作进展如何,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专题中方主席、人民法院报社社长兼总编辑杨润时。

  “这是一个涉及法学、新闻学、传播学、社会学、政治学等诸多学科的应用性研究课题,其学术内涵丰富,研究内容比较敏感。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设立这样一个跨学科的专题论坛,足以反映各国法学界和司法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程度。在筹备工作中我们注意到,国内司法界和新闻界也表现出很大的兴趣。”杨润时首先向记者作了简要说明。

  杨润时说,司法与新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事业,同时又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司法裁判的结果体现着国家强制力,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传媒的新闻报道旨在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具有及时性和客观性;“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工作的主题,而真实性是新闻报道的生命。

  谈到舆论监督与司法的关系这一敏感话题,杨润时认为,舆论监督是公民行使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这项权利的重要途径,是公民言论自由权通过传媒的实现,必须受到保护和尊重。司法机关通过舆论监督具体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呼声,对于改进工作,保持司法公正和廉洁具有重要意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强调指出:“舆论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对于各种传媒来说,正确处理好正面报道为主和舆论监督的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在外国,司法活动一直是各类传媒采访报道的热门话题,呈现出十分复杂的局面。有些媒体热衷于报道各类犯罪案件,渲染凶杀等犯罪细节;有些媒体在案件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或者还没有司法裁判结果,就急于发表带有明显倾向的报道和评论,形成更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行为被称为“媒体审判”。在有的国家,这甚至成为启动司法改革的背景之一。为避免新闻自由的滥用,联合国曾拟定《新闻自由公约草案》,指出对十种情况“应予法律明文规定之必要惩罚”,其中就包括“妨害法庭审判之公正进行者”。

  此外,传媒因报道失实或监督失当,涉嫌侵犯公民人格权而引起诉讼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也是“司法与传媒”专题所要关注的一个方面。我国已有学者出版了研究专著。杨润时最后表示,期待在大会专题论坛期间,中外学者能够坦诚交流,深入沟通,并以研究成果服务于司法和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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