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度假饮酒过量身亡 家属状告酒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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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06 法制日报 |
本网讯 潘从武崔雪春董某在度假村因饮酒过量死亡,其家属将与董某饮酒的人告上法庭,同时状告度假村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新疆首例因饮酒死亡提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今年5月1日,乌市某公司在一度假村举办联谊会,董某和单位其他几人作为公司领导应邀参加。晚宴结束后,因董某饮酒过量,被安排到度假村别墅房间内休息。第二天11时许 ,大家发现董某已死亡。原告董某家属认为,作为单位喝酒的同事,明知董某饮酒过量,却没有人照看、也未能采取有效的办法处理,因此,对董某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度假村在其经营场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董某死于其经营的别墅内,应该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与董某同桌饮酒的几位被告认为,董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饮酒过量会导致身体受到损害,应当有意识来控制酒量,所以,此事与同桌人无关。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