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授予嘉善县公安局等7单位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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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06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8月25日讯 记者翟惠敏见习记者徐伟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公安保卫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上,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等7个单位获得国务院命名的荣誉称号。 国务院日前决定,授予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模范公安局”荣誉称号;授予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墙子派出所“人民满意的派出所”荣誉称号;授予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特别能战斗刑警队”荣誉称号;授予云南省临沧市公 安局禁毒支队“模范禁毒支队”荣誉称号;授予河南省济源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五大队“人民满意的交巡警队”荣誉称号;授予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罗湖边防检查站五队“模范边防检查队”荣誉称号。(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