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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以上群众越级上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10 南方日报

  七成以上群众越级上访

  省公安厅提醒:务必按规定程序参加大接访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 通讯员/李喆 徐显达)昨天,公安机关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进入第四天,省公安厅领导继续在厅信访办接待来访群众。针对上访群众中有七成以上属越级

上访的情况,省公安厅信访部门再次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按《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上访,对不属于省公安厅管辖的信访事项请到相应的市、县公安机关上访,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事项请到相应的部门办理,以保障符合接访条件的上访人得到省公安厅领导的接待,避免长途跋涉到省厅仍无法解决问题。

  连日来,省公安厅多措并举,对来访登记、候访引导、接访记录、督促查办、维护秩序、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在接访现场张贴了标语、悬挂了横幅,制作了各类指示标牌,并向群众免费发放矿泉水和编印的《信访条例》。派驻接访现场的近百名警力,保障了交通和各现场秩序良好。本月18日、24日上午变天下雨时,接访民警按照预案,迅速用中巴车将在露天轮候的群众转移到厅礼堂等候。根据群众的接访序号,民警逐个安排领导接访,对当天未能受到接访的群众安排好约访时间。由于天气炎热,部分上访群众出现身体不适,派驻现场的医务人员及时为他们进行了检查和治疗。

  据统计,截至昨日,省公安厅共接待来访群众618批1030人次,来访的群众中,有470批属于越级上访,占来访群众的76%,其中又以广州、茂名、清远、佛山等市的越级上访情况最为突出,另有65批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事项,占来访群众的10.5%。据了解,在9月6日第三阶段工作结束前,对未经县、市两级公安机关接访而越级到省厅上访的信访人,仍应由相关市、县(市、区)公安局一把手开门接访,目前省公安厅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热情、认真接待省厅介绍回去的信访人。

  图:

  接访民警为身体不适的上访群众量血压检查身体。 景国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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