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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终审三起编造恐怖信息案 三名被告被判刑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1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6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8月2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袁才彦、谭辉、王鸣怡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3起上诉案件进行二审宣判,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袁才彦、谭辉、王鸣怡分别为勒索钱款或泄愤,编造爆炸威胁等虚假恐怖信息,导致上海及外地部分商场、单位紧急疏散人员、停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分别判处袁才彦、谭辉、王鸣怡三人十二年至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陈忠仪、李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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