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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关注的是“黑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24 沈阳晚报

  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一案,刘利民应该为北京警察的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公众已基本明了。就该案来讲,庭审的看点并不太多,能够引起人们关注地大概只是刘利民会被判一个怎样的刑罚。但是,在该案庭审过程中惊曝的“警匪”勾结黑幕,却让这次庭审有了戏剧性的色彩。

  此前,太原警方新闻发言人“刘利民平时表现一直不错,是个人修养不够和一时的激

情犯罪,导致了好警察打死另一个好警察的悲剧”的说法,一直受到公众的质疑。在人们的心目中,此案系“警匪”勾结和案外也定有其他“警匪”相勾结情况的猜疑,已经是如山难移。所以,当庭审惊曝出“警匪”勾结的黑幕,只能遗憾地理解为情理之外、意料之中,只不过是将人们的那种猜疑进行了一番印证罢了。然而,虽然如此,这样的黑幕依然令大众愕然。

  此案中小偷给警察刘利民长期“上供”的陈述,完完全全就是成都火车站“警察养小偷”的翻版。依笔者看,相对于北京那位民警的被打死,刘利民在上述“警匪”勾结黑幕中的作为更具有普遍性,所反映出的社会问题和造成的不良影响也更深。这说明,在一些“常驻型”小偷活动的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警察养小偷”现象绝非个例。所以,对刘利民的这一行为,应当进行彻底的调查和追究。

  然而,由于“打死北京民警”这一情节受到媒体和公众的过多关注,所以笔者担心,它可能会使刘利民因此反而逃脱平时“警匪”勾结之罪恶而应该受到的惩罚。

  从有关报道看,“太原刑警打死北京民警”一案的公诉似乎并不包括刘利民的“勾结”这一罪行。那么笔者只能这样想,在侦查阶段,也许同伙张吉并未向公安机关供述上述情节,而检查机关在审查时也同样没有获知这一情况。倘如此,该案公诉机关应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2款之规定,对此案进行补充侦查,彻底让黑幕暴露在阳光下。

  作者:耕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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