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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盗姐巨款姐“亲情”案欲断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45 桂龙新闻网

  弟弟在3年时间里,先后3次潜入姐姐家里,盗走数万元巨款。面对亲情与法律的天平,姐姐显得十分矛盾:既希望将弟弟绳之以法,给其一点惩戒,又不愿意弟弟锒铛入狱。近日,柳江县法院依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对这起特殊的“亲情”盗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姐姐两次被盗 一再“放过”弟弟

  熊某今年22岁,只有初中文化,平日里无所事事;他的姐姐熊女士住在拉堡镇农贸市场附近,主要从事大米生意。

  2003年12月14日上午,熊和丈夫出门时,不小心将挂包放在了一楼的沙发上,等熊的丈夫匆匆回家将挂包取来后,两人才发现少了1万多元钱。当时,熊女士怀疑是弟弟熊某所为,但因为没有直接证据,也就没有报案。当晚,熊女士质问弟弟,熊某一口否认。

  2004年4月14日晚,熊女士又将1万余元的营业款放到挂包里,藏在了卧室的被子里,然后锁好房门与丈夫出去散步。晚上11时许,夫妇俩回到家,吃惊地发现挂包里的大部分钱不翼而飞。思前想后,夫妇俩还是觉得弟弟的作案嫌疑最大,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4月15日上午,熊某将盗窃姐姐的1.9万余元现金,到银行里存入了1.6万元。中午,他刚走到柳江县建设局大门外的公路,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7天后,当检察机关就上述两起盗窃事实征求熊女士的意见时,她却表示不再要求追究弟弟的刑事责任。最后,检察机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公安机关据此释放了熊某。

  弟弟再伸黑 手全家主张“法办”

  今年2月25日晚,熊某第三次作案,他趁姐姐一家外出吃饭的机会,撬开了姐姐的卧室门,盗走姐姐放在挂包内的现金2.8万余元。无奈之下,熊女士再次报案。

  6月20日,公安机关依法将熊某刑事拘留,报请检察机关批准后,对其逮捕。在公安人员问话的时候,熊女士表示,家里人都达成了一致意见,担心弟弟会继续作案,同意追究弟弟的刑事责任。

  然而,毕竟骨肉情深,8月16日法院开庭的时候,熊女士坐在旁听席上,看着身着囚衣的弟弟,忍不住嚎啕大哭,转而向法院提出,希望能够对弟弟从轻处理。

  柳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二起盗窃事实,公安、检察机关已经作出了相应处理,不宜再以盗窃罪再追究熊某的刑事责任。第三起盗窃事实中,熊某以秘密手段窃取其姐姐的2.8万余元现金,鉴于熊某系盗窃其亲属财物,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也主动交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南国今报 选稿:黄珊 作者:杨建林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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