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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玉玺之妻受贿被判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57 武汉晚报

  北京巨贪敛钱千万“贪内助”跟风捞钱

  毕玉玺之妻受贿被判十年

  据新华社电明知送来的钱是冲着丈夫的权势,却收受某建筑公司老总“孝敬”的23万余美元。毕玉玺“贪内助”王学英受到法律制裁。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毕玉玺

之妻王学英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学英有期徒刑十年。

  今年60岁的王学英,是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一名退休人员。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后查明:王学英伙同毕玉玺于2003年7月间,收受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感谢毕玉玺利用担任首发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这家建筑公司承揽首发公司所属工程提供帮助而给予的存有美元23.1万余元(折合人民币191万余元)的中国工商银行存折一张,共同占有该笔存款。案发后,赃款已上缴国库。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王学英伙同毕玉玺,利用毕玉玺的职权收受请托人给予的钱款,共同占有,王学英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可对王学英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王学英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法院宣判后,王学英表示不服,提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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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首发公司原董事长毕玉玺因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据悉,在1993年到2004年间,他利用多种名义先后77次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100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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