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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一街霸纠集帮凶当街捅死仇家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0:46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8月26日电(周煜明)今年2月,张正西纠集几个铁哥们乱刀砍死被害人黄某。终被安徽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判处死刑。

  张正西,出生于安徽省枞阳县,案发前住铜陵市郊区联盟村,1995年5月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被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7年9月刑满释放后,他并未吸取教训,走上正道,反而依旧和他的那些“铁哥们”到处惹事生非,并渐渐成了铜陵一霸。

  2004年年底,张正西因他人琐事与被害人黄某产生矛盾,在2004年年底和2005年2月间,张正西多次组织他人持械寻找黄某。2005年2月4日中午,张正西邀集四人携刀至一酒店吃中饭,席间张正西讲饭后找黄某算帐。后5人持刀乘出租车窜至铜陵井巷新村附近,发现了正在打电话的黄某。张正西带头冲下车,与同行4人一起持刀追刺、砍黄某。黄某受伤倒地,5人迅即逃离现场。黄某后被送至医院抢救,但终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某系被单刃刀刺破腹主动脉至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5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其中4人在2月4日至2月9日间依次到公安机关投案。

  2005年7月1日,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4人犯故意伤害罪。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张正西邀集他人使用凶器,在公共场所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主犯张正西在投案后,拒不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而其余3名被告人在投案后皆有自首或立功表现。故综合考虑各犯罪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张正西不予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3名被告人则依法被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判有期徒刑6年至13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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