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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车撞倒三轮摩托和行人 肇事逃逸车辆被交警缉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0:59 大华网

  近日,国道324线潮南区司马浦路段发生一宗致1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接报后潮南交警大队仅用16小时就侦破该案。

  8月6日23时45分,国道324线司马浦新万年路段发生一宗小客车碰撞三轮摩托车和行人的交通事故,致多人受伤。接报后,潮南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名妇女倒于血泊中(后医生证实已死亡),两名男子受伤,路边停着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肇事汽车

和三轮摩托车的驾驶员均已逃逸。

  潮南交警大队庄大队长接报后,立刻与两位副大队长赶到现场开展侦查工作。潮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肖亮明闻讯后,对案件的侦查、追截肇事车辆作了具体指示。民警在现场勘查中发现路面只遗留一个折断的观后镜、轮胎叶子板不锈钢压条、灯罩及前挡网碎片。而现场周围群众提供的线索零零散散,伤者提供的肇事车辆特征与现场遗留物也不相符。经广泛发动关系人提供线索和进一步走访现场周围群众,民警发现号牌为粤V/T0703号银灰色小车有重大肇事嫌疑,而一辆粤D/N879×号白色面包车在事故发生时经过现场。

  掌握这一重要线索,已是7日凌晨2时多。民警即兵分三路展开追查。一路由副大队长蔡松明带领民警沿峡山、铜盂、贵屿、普宁方向沿路追赶、搜索肇事车;一路由事故处理股副股长欧耿忠带领民警往陈店内新村,围绕粤D/N879×号金杯面包车车主詹某开展调查;另一路由副大队长林兴彬带领民警前往普宁流沙镇,在普宁警方的配合下,直奔粤V/T0703号小车车主许某的住所开展调查。

  欧副股长一路人赶到粤D/N879×号面包车所有人詹某家里时,证实该车在事故发生后曾经过现场,驾车人停车观看,经痕迹技术鉴定并非肇事车辆。林副大队长一路人到普宁后,根据粤V/T0703号小客车所有人许某登记的住址,发现查无此人。另一方面,由蔡副大队长带领的沿途搜查队伍也未发现肇事车辆。此时已是8月7日早上7时,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唯一重要线索就是千方百计尽快找到粤V/T0703号车辆所有人。

  办案民警不顾疲惫,由林副大队长带队再赴普宁,在普宁警方的支持下,终于摸清了粤V/T0703小客车所有人许某的住所,但许不在家中,周围也没有发现嫌疑车辆。民警在对其家属进行询问时,发现对方特别敏感,这一情况更引起民警的警觉。经对许的家属耐心作说服工作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8月7日下午2时多,慑于法律的威严,肇事者委托粤V/T0703号车主许某的父亲到潮南交警大队,承认驾车肇事的事实。

  据许父反映,8月6日23时左右,陈×胜(男,普宁流沙人,系许父的女婿)驾驶粤V/T0703号银灰色小客车从普宁往汕头途经司马浦新万年路口时,连续碰撞3个行人和一辆三轮摩托车后逃离现场,并将肇事车辆藏匿于普宁市流沙镇。因陈×胜下落不明,办案民警立即组织力量将肇事车拖回。至此,经过潮南交警16小时的连续奋战,这宗重大肇事逃逸案件终于告破。目前,犯罪嫌疑人陈×胜的追捕和事故善后工作正在加紧进行。本报记者庄建城(来源:《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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