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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氨气超标不适合居住 世纪城13业主要退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4:2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6日电据竞报报道,“即使房子每平方米涨了4000多块钱,可是健康最重要啊!”世纪城业主曹女士声音嘶哑地在法庭上说。因认为室内氨气超标危害健康,她和她的12户邻居一起,将开发商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购房款及利息等。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业主一方显得阵容强大,除了两名代表坐在原告座位上,旁听席上也坐满了

业主,其中还有头发花白的老人。

  业主说,“开始我们并不知道是氨气超标,只是奇怪这屋里有异味,花草和小动物都养不活。”后来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证实住宅内氨浓度的国家标准是每立方米不超过0.2毫克,室内的氨气浓度超标有的甚至达到了0.7毫克每立方米。

  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承认室内氨气超标,但辩解“超标不等于严重超标,也不等于不适合居住。”另外,他们还以“业主入住过房屋,不能恢复到入住以前的状态,退还不利于保护交易”等为由,拒绝退还房款和利息。

  开发商的说法引起在场业主们的强烈不满,业主的两名代理律师表示,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违反国家的禁止性规定,在住宅工程、公建工程中设计和使用含尿素的防冻剂,交付的房屋室内氨气严重超标,致使不适合人居住,故业主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由于原告方坚持还款要求,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做出宣判。(黄海霞、王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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