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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公安获四项全国性荣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21:3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吕士荣

  本报讯昨日,石狮市公安局传出喜讯,该局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局(公安部表彰)”、下属的凤里派出所获得“人民满意的派出所(国务院表彰)”、公安局长陈昌明获得“任长霞式的公安局长”、“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公安部表彰)”荣誉。其中,前三项都是福建省唯一。

  据悉,2001年以来,石狮市公安局连续4年实现刑事案件发案数和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一降一升”;连续4年《内务条令》考评获全省优秀单位;连续4年获泉州市公安机关“领导抓队伍促工作责任状”及业务工作考评双第一。

  2003年以来,全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516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4327起,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人民币;全局27个建制科所队有152个(次)的单位、集体被评为先进典型;462名民警有328人(次)立功受奖。

  据统计,仅2004年,该局民警共为群众服务3000多件,接受群众求助、求救2000多件。今年3月8日,在石狮召开的“全省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会议”上,该局许多做法得到赞扬肯定,并被省政法委向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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