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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玻璃事件”啥时见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0:35 新文化报

  新闻提示:8月24日22时30分许,梅河口市西大街新民路一个体诊所玻璃被砸,诊所老板罗某追出约5公里,抓住了“肇事者”。及时赶到的110巡警发现,“肇事者”竟是自己的同事。

  本报通化讯(记者 辛言) 昨日记者再次对该事件进行采访,这个看上去挺简单的案子,疑问却变得越来越多。

  问题一:跑了,还是没跑?

  昨日上午,记者在梅河口市巡警大队了解到,涉嫌砸玻璃的警察姓刘,今年24岁,是梅河口市巡警大队反扒中队的民警,从事警察工作3年。

  据巡警大队王石大队长介绍:“我们(出警时)就在诊所门前的路上,当时我们发现是自己队里的民警。担心在我们队里询问,老百姓会说我们袒护,就将案子转到辖区的新华派出所了。当晚刘某下班后,跟几个朋友出去吃饭,喝了点酒,很晚才回家。当时路上就刘某一个行人,所以诊所老板就误认为是刘某砸的玻璃。当时刘某并没有跑,而是跟罗某解释他没有砸玻璃,随后我们就赶到了。”

  然而根据诊所老板罗某的回忆:“当时他围着救助站后面的土楼不断绕圈跑,后来看到“110”来了,他拐进旁边的胡同,结果那是个死胡同。他在逃跑过程中因摔了跟头还将右眼部位摔伤。”

  问题二:没砸玻璃,为啥赔钱

  谈到更换玻璃,诊所老板罗某说:“巡警大队早上(指25日)就要给我换玻璃,我没答应,因为我要拍照留证据,直到下午我才让他们换上新玻璃,他们要赔偿我丢的手机和鞋。不是他们警察砸的,他们为什么积极给我赔玻璃啊?”

  巡警大队高副大队长说:“我知道这件事后,就到罗家去了,一看还认识,就自己掏了200元钱给他换了玻璃。”

  记者随后追问:“如果这件事不是警察干的,你这样做不是更让老百姓误解吗?”高副大队长表示:“我是冲着认识他才帮他换上的,尽管这事不是我们民警做的,但现在毕竟牵扯到民警,对警察的形象不好。”

  问题三:当事民警挺难“联系”

  25日晚,在梅河口市巡警大队,王大队长说刘某已经下班,可以安排记者26日早见刘某。

  26日一大早,记者再次来到巡警大队,王大队长说刘某去医院看病了,他们称马上与刘某联系。然而记者一直等到快中午了,王大队长也没有“联系”上民警刘某。《人被批捕了破坏竟仍在继续》追踪(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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