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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文件处理由公众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2:44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胡占山)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落实好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消除和遏制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省政府要求要落实社会公众提请审查制度,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众提请审查的范围、方式、处理程序以及投诉咨询途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同时要认真执行定期清理制度,规章每5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废止、修改过时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保证地方法规与上位法不冲突。

  省政府要求政府法制部门和机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监督职责,依法纠正违法、不当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做到不搞妥协,不做交易,以切实维护人民利益和政府的威信。对法制部门和机构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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