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犯法糊涂爹帮他“减”1岁 三方会审揭开真相(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4:00 青岛新闻网 | ||||
青岛早报讯“法官,这是我家的户口簿。您看,我儿子王光(化名)不满18岁呀……”前天上午,潍坊市民王某急匆匆跑进李沧区人民法院,找到王光所涉案件的主审法官。如果真是像王某所说,这起抢劫案最后只能以未成年人犯罪来裁定了。 王某所述和笔录不符,其中必有隐情!办案法官紧急联系公安部门、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会聚李沧区人民法院,准备让父子当面对质。 劫司机自己先被抓 今年7月30日下午2时许,王光(化名)和同伙孙亮(化名)在市南区中山路与湖南路口处拦下一辆出租车,打算将司机骗到高速公路收费口再实施抢劫。当车行至李沧区南渠治安派出所接受临检时,公安人员发现王光和孙亮神情慌张,遂将其带回派出所。 经审讯,王光交代了打算抢劫出租车的企图。由于王光和同伙的犯罪实事清楚,已经构成了犯罪预备,公诉机关向李沧法院提起了公诉。 父亲送来户口簿 王光和孙亮是潍坊市的同乡。审讯时检察机关发现孙亮不满18岁,法院的判定将会酌情减轻,于是法官当即通知了孙亮的家人。孙亮的父亲从潍坊赶到青岛,向法院提供了孙亮的出生证明后返回潍坊。他将王光涉嫌抢劫的消息告诉了王光的父亲。 前天上午,王光的父亲也拿着户口簿来到了李沧区人民法院,称儿子也未成年,请求法官酌情轻判。 复查笔录写明年满十八 “王光在受审时明明说自己已经年满18岁了,怎么户口簿上写着才17岁呢?”拿着户口簿,办案法官心生疑惑,他先将王光的父亲请进办公室,然后立刻联系办案民警和公诉人。三方人员一起翻看审讯笔录和提审笔录,发现王光的确在口供中称自己是1987年1月8日生人,每处都盖着王光的手印。再次查阅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档案,发现与笔录完全吻合,然后,办案人员突击询问王光出生年月,他一口喊出“1987年1月8日”。这下子,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处理糊涂爹写下悔过书 “他是我的儿子呀,我真的不忍心看着他坐牢。”知道不能再隐瞒了,王光的父亲终于向执法人员说明了真相。原来,他得知孙亮因为不满18岁而受到轻判,就想出了伪造户口簿的出生年月,为儿子减免罪责的办法。 “儿我也傻了呀!”在法官的劝说和教育下,王某竟主动替儿子向法官缴纳了1000元处罚金,并当场写下悔过书交给了法官。鉴于王某及时承认了错误并有悔过表现,李沧法院对王某的行为从轻处理,没收了其伪造的户口簿。 法官说法 救儿心切不能违法 “王光父亲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他的做法必须受到处罚。”昨天,李沧区法院韩法官告诉记者,王某突然制造的伪证场面在近几年的审判工作中还是第一次出现。按照相关法律,因为王某并非当事人,也不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因此他提供假证据的行为还不能构成犯罪,但此行为同样涉嫌妨碍诉讼,最重可以受到拘留的处罚。 “作为父亲,王某试图用假证明为儿子减轻判罚,我们可以理解,但任何人都绝对不能触犯法律。”韩法官说。 记者于顺通讯员韩继升为您摄影报道(来源:青岛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