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贿赂李保山被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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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4:43 东方今报 |
今报许昌讯在对乡镇煤矿治理整顿验收或煤矿事故处理等过程中,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李保山10余次伸手,接受多家煤矿矿主共计13.7万元贿赂,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们牟取利益。8月24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保山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李保山今年51岁,案发前任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今年6月24日,李保山因涉嫌受贿,被许昌市警方刑事拘留。7月7日,李保山被依法逮捕。 据查,在2001年至2005年,李保山利用职务之便,在煤矿安全检查验收、煤矿事故处理过程中,先后10余次接受禹州市煤矿19位矿主的贿赂,数额从0.3万元至3.4万元不等,共计13.7万元。 案发后,李保山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全部退出。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