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部分精神药品11月1日起禁止零售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5:1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日前公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根据这一条例,国家将禁止零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同时禁止药品零售企业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条例同时规定,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寄件人应当提交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邮政营业机构收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时,应当依法对收寄的药品予以查验。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