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称日政府应为“慰安妇”负“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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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7:15 红网-湖南日报 |
新华社供本报专电 韩国政府26日表示,日本政府应为其上世纪对朝鲜半岛殖民统治期间的残暴罪行负“法律责任”。 韩国政府当天在公布关于上世纪60年代韩国外交活动的解密文件时作了这一表态。韩国政府26日声明说,日韩关于两国关系正常化达成的协议只解决了两国间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没有解决对“慰安妇”等野蛮行为的赔偿问题。 “我们并没有看到协议已经解决了诸如‘慰安妇’等问题,”韩国总理府当天的声明说,“对于这些罪行,那时的日本政府和军队都参与其中,(所以)日本依旧要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