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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治催生和谐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0:06 南方都市报

  中国观察之朱健刚专栏

  广州天河区东璟花园最近出现了两个“业主大会筹备组”互相竞争,争夺小区话事权的怪事。这样的事件在广州并不孤立——从南国奥林匹克花园志愿者互助买房,到丽江花园业主自发选举,再到富力千禧花园业主合作解决上学难问题。随着许多新楼原有的临时业主委员会的失效,围绕着新的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业主和业主之间,甚

至居委会和居民之间,都发生了许多意味深长的冲突。

  透过这些争论,我们发现,本以为只是吃饭睡觉的居住社区,正在成为新的“公民空间”。在这里,人们似乎不再只是被动的听话臣民,而是开始主动关心关系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并且自然地,业主们的行动都采用相对符合民主和法制的方法。维权业主和物业公司纷纷广发公告、四处拉票、上门索票,参与者的劲头似乎丝毫也不亚于“超级女声”的海选,沉寂的社区突然涌现出许多社区“政治人物”。

  长久以来,我们的居民社区只有一个居委会来管理,而商品房小区多由发展商支持的物业公司来做大。而广大的居民只是置身其外,漠不关心。“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个唯一的组织很容易妄自尊大,丛生的问题导致居民日益不满。这是维权业主兴起的原因,也是很多现有的社区权势组织不愿看到有业主自发组织业委会的原因——他们希望一个听话的“橡皮图章”的业委会。这些自发组织选举的业主常常被他们看做是“捣乱”。他们不能从法律上禁止,就会设计很多复杂的程序甚至以拉闸断水、电话恐吓的方式来威胁。目前这样的选举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这是一个摆在很多维权业主面前的事实。

  但是,在我长期的调查中,维权业主很少真的成为无端闹事的刁民,相反这些维权业主往往是社区中最懂得相关法律,最愿意遵照法律的“良民”。在我看来,这些业主对业委会的自发组选,为改变长期以来由单一某个权势集团控制社区的局面提供一种新的制衡力量,也最有可能给中国城市社区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从更深远的意义看,它恰恰为和谐社区的建设提供了和谐的基础。

  和谐社区归根到底取决于社区业主的认同和参与,而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已经越来越难以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在这种格局下,社区治理结构需要有一个由业主自我管理、自我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来形成一个相互制衡和合作的机制。有这样的铁三角治理结构才能够避免某一方面对治理资源的垄断,避免社区的腐败以及由腐败所引起的民愤,才能够长治久安。

  从某种意义上说,维权业主的行动的意义就在于它对权利的要求是如此“自然”,以至于人们能“自然”地产生持续的动力。人们常常倾其一生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购买房屋,以房产面目出现的私有财产的确立正是对业主维权最坚实的注解。在这里,民主意识的兴起不仅仅是所谓理想主义的激情,更多的是与业主群体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

  业主委员会的自发选举表明,今天的维权业主已经不再只是纠缠在具体的房产消费权益上,而是开始意识到一个更根本的改变——确立业主的自治产权,并推动成立自治的业主委员会,让业主代表能够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成为真正具有影响社区决策的权力。这是一种公民意识的进步,而我最欣赏的是这种进步是那样的“自然”。它夹杂着利益和情感,存在着风险和艰难,但同样也在复杂的阵痛中展示着难以阻遏的决心。

  (作者系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副教授)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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