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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福建省城市照明都用节能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3:41 海峡网-厦门晚报

  节电效果显著的单位将受奖励

  本报综合消息 到2006年底前,我省所有城市照明将完成节能灯具的改造。这是昨天省建设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联合公布的计划。

  根据这三部门联合制定的《福建省城市照明节能技术实施方案》,2010年要实现在现

有基础上节约用电20%以上的目标,大中城市力争2008年实现在现有基础上节约用电20%以上的目标,尽快实现节能型的城市照明体系。

  通知要求,各城市在2006年底前要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新建、改建照明项目必须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和节能控制技术。

  通知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可在节约用电的利益分成和贷款偿还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对于节电效果显著的单位,各地可予以适当奖励。

  通知要求各城市对现有的城市照明制定节能改造计划。要进一步完善“半夜灯”控制,合理确定亮灯数量和时间。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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