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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制度为何总在腐败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6:17 人民网

  自打人类出现腐败现象以来,反腐制度就可以说是一直与腐败进行着较量。然而,一个正常人都不愿看到的现象是,反腐制度的“道高”往往敌不过腐败分子的“魔长”,这一点可能在国内更为严重。据《检察日报》消息,金融实名制与财产申报制是公认的两大反腐举措,号称反腐败的孪生兄弟。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已经实行了5年多的储蓄实名制的反腐作用并不大,而且存在现金交易太多,不需要通过银行,以及证件管理混乱,很多贪官用亲友的身份证和名字储蓄等5大漏洞。

  实行5年,存在5大漏洞,反贪作用不大,可以说,这是储蓄实名制作为反腐制度的一次破产。其实,不需要5年时间,也不需要太多分析,储蓄实明制的效果是明摆着的,看看这些年抓获的贪官污吏有几个是通过银行存款太多发现的,又有几个傻得收了钱就用自己名字存在国内银行的就清楚了。问题是,像这样被腐败分子轻易就能“破解”的制度,并不是储蓄实名制这一个。像财产申报制、亲友监督制、主动上缴制,以及名目繁多的三条防线、八条禁令,还有到监狱打“防腐针”等反腐制度措施,在狡诈心硬的腐败分子面前几乎都面临着被“化解”而破产。更为严重的是,现在一些单位在“制度创新”上的热情仍然十分高涨,一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样反腐措施”仍在不断翻新。这些所谓“创新”的“花样”反腐制度其实“醉翁之意”压根就不在“腐”,而是通过不断创新来吸引领导的眼球,从而成为邀功请赏,升官进爵的工具。

  其实,真正要取得反腐实效,中国缺少的并不是那些“花样”的制度,而是能否严格执行现有的制度,能否在执行制度中不为错综复杂的人情裙带关系左右,不被歪嘴的和尚念歪了。况且,繁文缛节的制度并不一定比简简单单的“约法三章”更有效。要想解决制度总在腐败后,反腐的“道高”总是敌不过腐败分子“魔长”的尴尬,最好的办法还是严惩!趋利避害是腐败分子的本能,如果对腐败分子的追惩,不是像当前这样,腐败分子一不小心、或许、偶然才能撞到反腐的“枪口”上,而是成为一种必然;也不是像现在这样腐败到一定程度才抓几个“典型”来杀一儆百,而是从小抓起,从苗头上抓起,腐败一个抓一个,让他们没了侥幸之心,没了抓了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风险”意识,恐怕腐败不要太多的制度,也不等制度再不断创新,早就绝迹了。

  作者:网友:陆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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