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领导出访也带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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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9:48 南方都市报 |
来信/来论 成都市日前出台政策,对领导干部因公出访进行严格规定。规定明确,成都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8月27日《成都商报》)。 既然已经出台规定禁止,显然说明地方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携带配偶或子女已经是“众 人皆知的秘密”了,谁给了干部因公出访带配偶的权力?干部因公出访是办公事,当然就要花公款,如果携带配偶和子女,想必也要花公款,可是其配偶和子女办了什么公事呢?想必只是免费搭车去旅游购物了吧。可这凭什么?公款就是纳税人交纳的税款,凭什么给干部配偶和子女花?别以为多一个人只是多一双筷子而已,不是在家吃饭那么简单。尤其是因公出国的花费大得惊人,如果每个官员都携带配偶,那将会是多么大一笔财政开支啊。谢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