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为杜绝煤矿事故出台新规 死亡一个有人“下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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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10:41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8月26日,毕节地委、行署出台“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责任追究”新规定。具体内容包括:查获一例非法煤窑或非法煤炭转运站存在的,追究县市乡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政治责任;对非法煤窑炸封关闭打击不力、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的,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原则上给予乡镇分管领导撤职处分。 对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的,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直至县市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 从重给予乡镇分管领导的处分,原则上责令县市分管领导引咎辞职。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加重乡镇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原则上给予县市分管领导撤职处分,给予县市主要领导降级或引咎辞职处分,追究地区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作者:邓隆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