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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条码管理办法 冒用条码最高将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15:02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方面的信息,今年10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新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新《办法》旨在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促进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对冒用、伪造商品条码的不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新《办法》对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及印刷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并要求申请使用者(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必须提供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质证明。

对冒用、伪造他人条码等违反新《办法》的行为,最高罚款从1万元增加到3万元,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监督力度。新《办法》同时规定: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韩乐悟)来源:法制日报(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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