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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厦门实施贷款道路车辆通行费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17:4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9月1日起厦门将实施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改革,厦门本地车辆通过“两桥”时均不再停车收费,此举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岛内外区域屏障,促进和加快岛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厦门机动车辆年费

  按660元/年·吨计征

  据介绍,凡是通过用贷款修建的道路(公路)的车辆,都是通行费的征收对象。厦门市机动车辆缴纳年费后,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外,贷款道路(公路)上行驶将不再另行收取通行费。外地机动车辆仍按次征收通行费,原收费标准不变;同时也允许外地机动车辆选择年费形式缴交通行费。

  据悉,机动车辆年费按660元/年·吨计征,小于等于1吨按1吨计征,大于1吨小数位吨位不足0.5吨按0.5吨计征,超过0.5吨按1吨计征。其中厦门市小于等于7座的私家小客车按396元/辆·年计征。客车每10座折算为1吨,卧铺车的1个床位按普通客车的1.5个座位计征。货车按核定装载吨位计征,10吨以上20吨及以下的部分按二分之一计征,超过20吨以上40吨及以下的部分按四分之一计征,超过40吨以上的部分不予计征。不能载客、载货的机动车辆按其自重吨位折半计征。

  据了解,这次改革是整个收费方式的根本改革,而不是仅仅针对“两桥”收费的改革。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是指厦门市区域内除高速公路外的厦门大桥、海沧大桥、机场快速路、环岛路、国道324线厦门段、翔安大道、省道201水浏线等,以及今后厦门市区域内新建的东通道、公铁大桥等贷款道路、桥梁和隧道。

  改革有利于消除

  岛内外区域屏障

  随着厦门城市空间由岛内向岛外发展,原有连接岛内老城区与岛外新城区的“两桥”,及贯穿集美、同安、翔安三个新城区的国道324线厦门段,具有了城市道路的性质,现行收费方式成为一道无形的屏障,不利于大厦门投资环境改善。

  厦门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因此需要改革现有收费方式来解决影响岛内老城区及岛外新城区之间融为一体的屏障,减轻城市道路压力,探索建立新的城市道路筹融资体制。厦门市即将实施的贷款道路(公路)通行费征收方式调整方案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实施的。

  实行“年费制”

  减少社会公众负担

  有关人士说,实行“年费制”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少社会公众负担。以2004年为例,“两桥”实际收入2.6亿元,如果按照改革方案收费标准测算,同期收入不高于1.7亿元,少收0.9亿元,减幅35%。

  同时有利于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改善交通环境,发挥城市整体交通功能。厦门本市车辆通过“两桥”和国道324线同安收费站不必停车交费,可有效缓解收费站的排队现象,实现快捷通行,增强车流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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