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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校长”:遭遇七年之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0: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记者 刘旦 实习生 陈昕宇

  “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不少成绩,可当本职工作和所兼职教育工作所需的时间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往往觉得无所适从。”广州一所中学的法制副校长最近深有感触地对本报记者说。本报记者连日来对广州实行的“法制副校长”工作进行深入采访后发现,这项工作开展7年来,在取得引人注目的成绩之后,正在遭遇“七年之痒”———工教矛盾冲突

、缺乏奖励机制等问题正在逐渐浮出水面。如何解决它正成为有关部门费尽思量的问题,也是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能否进一步开展的关键。

  “法制副校长”7年硕果累累

  1998年起,广州市以东山区为试点,在中小学校内开展基层政法干警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而后在广州全市推广。广州市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表明,目前广州全市有1585名兼职“法制副校长”承担了全市1690间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职责,“法制副校长”的覆盖率达到100%。广州市的一些中小学校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在广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得到迅速发展,在提高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东山区还建立了首个区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东山区检察院还与6所中学建立了长期共建关系。一些优秀的兼职“法制副校长”为给在校青少年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做了大量工作。广州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番禺区司法局陈乃雄在担任“法制副校长”7年以来,收集整理了上千个涉及青少年的案例,为全区100多所学校上过法制课,有20万名学生直接获益。陈乃雄先后担任“法制副校长”的16所中小学校学生犯罪率均保持为零。

  “取得如此大的成绩背后必定要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牺牲相当多的时间,付出很大的精力”,一名“法制副校长”说。被聘为“法制副校长”的干警们,基本上是政法机关中的业务骨干,还有相当一部分在单位担任中层领导职务,本职工作任务本来就相当繁重。但由于“法制副校长”工作并不是本单位业务工作,有关方面也没有此项考核任务,“法制副校长”工作干得好不好关系并不大,多数单位也不会因此减轻“法制副校长”的工作任务。番禺区司法局陈乃雄向记者诉苦:自己忙的时候一天要到不同的学校上好几节课。一边是紧张的本职工作,一边是兼职的“法制副校长”,根本应付不过来。

  工教矛盾成“兼职”桎梏

  更有甚者,由于不少“法制副校长”身兼多所中小学的法制教育任务,在工作时间上根本安排不过来,于是出现了一学期只上一节法制课、走马观花式地巡回演讲或派下属、同事来客串讲课等现象。“这严重影响了教育实效和学校对‘法制副校长’的信任”,一位“法制副校长”无奈地说。广州某中学高三年级学生小梁说,学校通常只在学期初和放假前,以开校会的形式上两节普法课,会议的内容一般是以区内发生的一些具体的案例来教育大家。“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是有必要的,但是一个学期只是来这么两回跟我们开开会,实际的意义并不大,效果也不明显,同学们对上这种课的兴趣普遍都不高。”小梁的同学普遍有这种看法。

  缺乏“专项工作经费”和“激励机制”也是目前制约“法制副校长”工作进一步开展的症结之一。据了解,由于兼职“法制副校长”是选派基层政法干警义务担任的,在其工作开展之初,并没有明确下拨专门工作经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制副校长”要开展好工作,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实效,不可能单靠讲几节法制教育课,而开展系列活动必定产生经费开支。此外,“法制副校长”的学习、培训、交流工作等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投入。一些接受采访的中小学校反映,许多“法制副校长”不但义务开展法制教育,往往还要自掏腰包,严重打击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而学校、普法部门由于自身经费紧张,要在经费上支持“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往往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制副校长”并没有明确的激励机制,其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优、晋升等也不会将他们的这方面的工作成绩纳入考核指标,甚至个别单位还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同志存有偏见和误解,认为这是不安心本职工作。

  对策

  由兼职过渡到全职

  对于兼职“法制副校长”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有学者建议,应建立“法制副校长”工作考核评比制度,或者部分由“兼职”逐渐转向“全职”,在学校设立一些编制中职位,由退休的司法系统干警担任。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邵国明表示,对于兼职“法制副校长”中出现的工教矛盾、奖励机制、经费等问题,广州市综治办已经着手草拟出台一份名为《加强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其中规定,个人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学校不能超过3家。广州市打算统一教材,单位也将会在工作时间等方面给予积极配合。去年中央发的一份文件中有关于“兼职”管理的规定,广州市综治办计划设立专门的奖励表彰项目,“兼职”工作中的表现将作为以后评职称、晋级、立功受奖的依据之一。另悉,广州市花都区已正式将“兼职”的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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