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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房产开发服务竟漏税68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3:39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实习生陈丹丹通讯员惠霞张莹)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该局稽查部门发现某企业参与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所取得的补偿收入1860万元没有按规定缴税,漏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达680万元。

  据了解,该企业在几年前与香港某公司合作,成立一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坐落某广场的楼盘。该企业作为中间人,协助项目公司负责安排楼盘附近三间工厂的动迁工作,动迁完毕后并负责将三间工厂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到项目公司名下。2004年底,该企业从项目公司取得了34套房产近3000平方米的物业作为中介服务的补偿,物业总价为1860多万元。该企业将取得的这笔补偿房产价值收入作出租处理,并按当期租金收入计缴了相应税费。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因提供了应税劳务而取得了34套房产的补偿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所以该公司只是缴纳了按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来计缴的营业税,但漏缴了应按补偿收入计缴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地税稽查部门根据上述规定,对该企业提供中介服务取得房产的1860万元补偿收入补缴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共680多万元。(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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