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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民对个税立法听证的期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0:02 红网

  在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昨天下午表示,9月27日将就“草案”有关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个税起征点”)举行立法听证会。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了1500元。鉴于这一标准涉及广大工薪收入者的切身利益,全社会普遍关注,为推进立法民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决定9月27日在北京举行听证会,对这一减除标准是否适当,进一步听取广大工薪收

入者在内的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东方早报》8月29日)。

  自这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相关消息一经媒体披露,即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社会各界人士也对全国统一的起征点是否合理,到底应实行家庭收入标准还是个人收入征收所得税等问题,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对此,全国人大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首次举行立法听证,无疑是一个首开先河、走向良法之治的举措。可以预见的是,其对日后的立法活动的影响,肯定也将不可估量。因此,笔者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也不禁对这次个税立法听证有了几个期待:

  首先,由于法律体现的是社会公共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因此一部法律是否能够代表民意,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民意,不仅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内心对有关法律的认可,且这种对法律的认可度在日后还会影响法律自身的权威,且这种认可度还会在一定意义上影响社会公众自觉法律意识的确立和提高。所以,笔者期待在将举行的立法听证中,不仅要在具体的听证场合中汲取民意,而且最好还要将场内听证的实时实况向社会公开,也就是说要打破“围墙”,让这次立法听证的各方意见与建议不但在“场内”充分涌流,而且也要使社会公众能在“看得见”的条件下,具体感受立法机关听取民意,民主立法的过程。

  还有,由于参加听证的陈述人,实际也是社会各方的利益代表人,因此相关陈述人的发言,以及其在听证会上的发言是否准确的陈述了有关社会阶层的意见,不仅涉及其是否较好的履行了代表职责,同时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相关社会阶层的利益。因而在此前提下,有关听证机关有必要在事先,将有关听证陈述人的身份姓名向社会公开,想如此对确保听证活动的公信将是有利的。

  再有,由于听证本身只是立法机关听取民意,民主立法中的一个环节。而对社会公众来说,更想了解的是在听证活动之后,立法机关对各种不同的社会意见与建议,是如何在权衡利弊之后作出取舍的,其采用或没有采用的理由又是什么?对此,立法机关日后如能在法律颁布的同时将理由也一并予以公开,肯定不但能对立法活动产生积极影响,而且从社会发展高度看,对民主社会与政治民主的建设与推进来说,都将是一个福音。

  所以,全国人大的这次个税立法听证举措,尽管针对的还只是一个“起征点”问题,可其所孕含的民主含量,是再怎么说也不会为过的。所以笔者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很想在为之叫好的同时,还想对有关听证机关说几点上述的期待。

  (稿源:红网)

  (作者:周义兴)

  (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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