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何玩办公楼“物质不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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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0:05 红网 |
几天来,一条极具轰动效应的消息在成都市崇州市民口中悄然传开:崇州市崇阳镇政府为了清还3年前向进城民办教师抽借的百万元建校款,竟然卖掉了刚修1年多的新办公大楼,搬进了一幢旧楼(8月29日《成都晚报》)。 我读了新闻导语后,同当地市民一样,对于镇政府的举动表示赞赏,但是,我读完新闻以后,就发现了此事的蹊跷:镇政府通过上级调整抵押方式,将大楼转手给了新成立的 崇州市农业发展局,而镇政府则“举家”搬迁到原农业局位于老城区的一幢破旧的办公楼里。就是说,如果不是偿还教师借款,那么,可能镇政府还是住自己的新楼,而新成立的农业发展局就住农业局的旧楼。而现在,恰好出现一个教师催还借款事件,崇阳镇政府和崇州市农业发展局就交换了办公楼。物理学认为,整个宇宙保持着不变的物质总量——即“物质不灭”。而对于镇政府的新办公大楼,崇州市也玩的是一种“物质不灭”:镇政府受了损失,办公楼由新变旧;发展局拣了便宜,办公楼由旧变新,但是,市政府却没有丧失办公楼,也没有一分钱增收。所以,还教师的欠款还必须用市财政的其他款项来偿还。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让镇政府仍然在新楼办公,而让新的发展局在旧楼办公呢?当初决定借款是由崇州市教委决定的,而教委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责任主要应当由市政府来承担,但是现在,市政府依然把负担让镇政府来承担,让它住旧楼就是一种变相的惩罚措施。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是市政府推卸责任的一种表现。 从表面上看,镇政府卖楼还债是一种承担后果的表现,但是,实际上,镇政府的财政负担没有减轻,崇州市的财政负担也没有减轻。如果崇州市真要做一个责任政府,那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崇阳镇政府大楼卖给非财政拨款单位,用这笔卖楼钱来偿还教师的借款,这样才减轻了市政府财政的负担。 现在,崇州市政府玩了一通新办公楼“物质不灭”的花样,企图糊弄公众舆论,但是实际上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稿源:红网) (作者:沸腾) (编辑:耿红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