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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遭毁,都是公德惹的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0:11 红网

  道砖成钓台,路灯成靶子,凉亭成公告牌,垃圾箱成杠铃……洛浦秋风园基础设施被破坏严重。据统计,今年以来洛浦公园因设施损坏和被盗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由此引发的间接损失更多。公园管理处虽然加大管理力度,但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8月29日河南《洛阳晚报》)

  洛浦公园的“遭遇”其实并非洛阳市独有。其中固然有公德意识在作崇,比如说“

梁上君子”的偷窃、小孩的主观破坏、垂钓者的损公利己等。但从垂钓者的发言中,笔者看到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公园娱乐、健身器材等设施缺乏,以人为本思想没有足够体现。市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一定程度上催生了个别人公德意识的缺失,从而造成公园基础设施屡遭破坏。

  公园作为百姓休闲、娱乐的公益场所,受到市民关爱应在情理之中。如果一提到公物破坏,就对公德大加鞭挞,把“小孩”或“流动人员”当话柄,难免陷入思维定式的泥沼。比如说,一提到城市治安不好,有人就把“农民工”说成罪魁祸首,甚至有些城市还充分使用公权力排斥农民工——其中的思维方式令人忧虑!更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和社会的和谐,这种思维方法不值得提倡。

  话还说回来。公园遭到严重破坏事件,个别人公德缺失虽说不能忽视,但公园便民措施是否科学也不可避讳不谈。洛浦公园作为休闲、娱乐场所,不应该仅仅是一个“散步潮,市民更需要一个完善的好去处。想健身,器材太少不够用;想垂钓,没钓台存在隐患;想娱乐,没有项目干着急——如果忽视这些问题,而单说破坏和管理,恐怕很难达到我们期望的效果。

  公德是个大命题,就事论事的指责或褒扬意义不大;管理是门大科学,单纯的松与严也不是最终落脚点。当然,笔者不是否定“公德大讨论”和“管理大整合”,毕竟公德意识和管理行为还是必不可少的。但撇开公园的“漏洞”,奢谈公德和管理都是枉然。而且,到公园休闲、娱乐的市民,也不应时时刻刻处于监督、盘查之中,更不能变成监视、警惕旁人的“监督员”。

  即便公园采劝公管”的模式,甚至许以重金酬谢,谁能保证就能药到病除、一试就灵?笔者认为,对于偷儿们的盗窃行为,公园管理处还得增派夜间巡逻,毕竟见不得人的勾当不会在众目睽睽下发生;至于正常游园市民来说,还是莫把“谴责公德”当“灵丹妙药”,当务之急就是想想怎样满足游园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该建的建,该修的修,而且还要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始终。

  笔者认为,所谓公园应突出一个“公”字,其中包含公民道德、公共管理、公众服务等多层次内容。而在“公共服务”并不完美的情况下,还是少谈“公民道德”和“公共管理”为好。

  (稿源:红网)

  (作者:刘可可)

  (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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