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保护长城,不要也罢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0:17 红网 |
金山岭长城上开锐舞派对,来自国内外的男男女女在上面疯狂玩乐的照片公诸于世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这段长城属地官方首次面对媒体,表示:“金山岭长城不是我们国家保护单位,财政拿不出钱养人,也拿不文物保护的钱,我们在市里又无能为力。”于是,金山岭长城被转手了。据说,转手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赚钱,给财政带来一点收入。一个就是筹集经费,保护好长城(见8月29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 把长城承包给公司,由公司来经营,政府再从公司的经营收入中收取保护文物的经费,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公司,是一个市场产物,他们承包了长城的经营权,他们肯定要从经济利益出发来开发长城的旅游,不赚钱的事谁干?道理就这么简单。既然赚钱是他们的最高纲领,怎么来钱就怎么干,那么要他们在赚钱时注意保护长城,岂不是缘木求鱼?所以,他们为了让更多人能方便地乘坐缆车,把一个四百多年的老箭楼拆毁建成入口通道也好,还是在长城上卖票开锐舞派对肆意践踏长城也好,都可以理解,这是他们的权利。 现在的调查发现,金山岭长城转手的这8年,滦平县财政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分红,而且财政还无偿投入了2000万。我想,即使当地政府达成了预期目的,从这段长城承包方拿到了红利,距离“保持长城”这个目的还是有十万八千里之遥,这些钱能否用于保护、多少用于保护,都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更何况长城的经营权已经租出,在一定期限内,这段长城是他们的了,政府即使愿意出钱保护,又该怎么调和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用这种破坏长城的方法来保护长城,饮鸩止渴,我想即使是三岁小孩子也知道,是一件愚不可及事。作为政府部门,岂能不知?如果用这种方式来“保护长城”,我想你们还是省点心吧,不要践踏长城,就让长城在自然风化中多活几年。这段长城四百年的风雨都经过,别到时就毁在你们的手里。 有关方面为什么连当时的长城管理部门、文物部门意见也不听,就急匆匆把长城承包出去?承包公司的董事长为什么又是现任承德市的财政局副局长?出租8年,未见到一分钱,当地政府为什么默不作声,甘吃哑巴亏?10多公里长的长城,一年租金才12万(据报道这点钱连租一个四合院都不够),居然还要连年亏本? 一串串怪象的背后,难道只是经营不善能够说清楚吗?希望监督部门多留个心,看看背后是否有“蛀虫”在啃长城。 (稿源:红网) (作者:练洪洋) (编辑:耿红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