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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年底前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0:34 人民网

  人民网郑州8月29日电记者曲昌荣报道:郑州市近日要求,年底前全市城镇消除“零就业家庭”,确保近2000户“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劳动法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均没有就业再就业(灵活就业人员月均收入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

  据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处处长郭怀雷介绍,对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对象,郑州将实施专项援助,通过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岗位、职业技能培训等专项服务和政策扶持,使其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或再就业,达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城市扶贫帮困的目的。具体措施为,对有创业能力和要求的人员,提供“零费用”创业培训服务,实现创业式就业;对没有一技之长的人员,要结合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帮助其就业;对“4050”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扶持其就业。

  据了解,“零就业家庭”必须自主申报,经过认定,才能确定为援助对象。具体程序为:符合“零就业家庭”条件的城镇登记下岗失业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的未就业再就业证明及其他必需的有效证件,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市城镇‘零就业家庭’普查情况登记表”,经审核、公示(3天时间),报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确定为援助对象。援助对象可凭证(表)享受就业再就业援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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